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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章 大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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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杀贼讨赏!”

    白渠水,喊杀声震天。www.biquge001.com

    汉军步卒列阵对敌,骑兵则不断追击,而匈奴精锐已溃不成军。

    张辽单手持握月牙戟,坐在青鬃大宛的背上,默默看着战场,不欲出手。

    但是,他左手握着的东西,却吸引了不少视线,有敬畏、有羡慕,但也有惊惧,事到如今,依旧有匈奴兵不敢相信,驰骋草原的左贤王就这么死了。

    “统兵者何在?出来叩见本王。”

    几轮对射之后,汉军依仗辎重补给的优势,渐渐压制住了己方。

    而这个时候,左贤王出言挑衅了几句,试图激出敌军主将。

    结果,河对岸真有身影冒着箭雨冲锋而来。

    单人单骑,一步跃过冰河。

    根本没人能反应过来。

    只感觉马蹄砸落地面的声音不断在耳边放大,接着,一道寒光闪过。

    左贤王从马背上坠落,身躯瘫倒在地上……没了脑袋。

    当时,站在旁边的草原勇士,隐约看到了一抹紫色,那似乎是披风的颜色。

    “大王真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应该吧。”

    此刻,两名腰阔肩宽的匈奴兵心有余悸,一边拍马奔逃,一边交谈。

    身为左贤王亲卫,他们无疑是草原上的强者,说一句百里挑一也不为过。

    但发生在不久前的那一幕,却令两人怀疑人生了——

    一股风压袭来,吹得脸颊生疼,紧接着,周围的空间仿佛被冻结了起来,他们变得肢体僵硬,根本动弹不得。

    不!

    全身上下只有眼珠可以勉强转动,然后,眼睁睁地看着主人被割下首级,当时,变成稻草人的他们,心间不约而同地浮现出一个念头:

    吾命休矣?!

    幸运的是,在众人感觉自己的心脏骤然停止跳动时,四肢又可以活动了。

    那道难以言状的身影似乎不屑再出手,拎着一个血淋淋的东西,施施然回到对岸。

    整个战场都为之停滞了数息。

    回想至此,两名匈奴悍勇齐齐偏过头,用余光扫向冰河对岸——

    一道人影横坐在马上,右手拄着月牙戟,左手则拎着一束头发,其下,还有一颗双目浑圆的头颅随风晃荡。

    嗯?

    张辽皱眉,他自然注意到了窥探的目光,本不想理会,但这两道目光过于直接,几乎毫不掩饰。

    下意识地,张辽望了过去。

    唏律律!

    几乎是同一时间,马嘶声响起,它们四蹄瘫软,根本动弹不得。

    而马的主人,两名匈奴兵则感觉如坠冰窖:又是这种任人宰割的糟糕感觉,那到底是什么东西,神吗?

    不过,下一刻世界又有了声音。

    汉军传令兵的声音响起:

    “将军有令,全力杀贼,不许放跑一人!”

    此刻,张辽已经收回视线,任由麾下士卒与将校出手。

    而两名匈奴兵自觉捡回来一条命,不断用鞭子抽击胯下坐骑,恨不得能飞着离开战场。

    马儿吃痛,暂时忘记了惊慌,灰白的蹄子不断把泥土砸得凹陷进去,速度再提一分。

    风声在耳边回荡。

    “主人死了,我们去哪里?”

    “回大营。”

    “不行,谷蠡王性格残暴,若是知道左贤王死了,定会让你我陪葬。”

    “那么,回草原吗。”

    “你想牵连家人?别联系他们了,去鲜卑人的地盘混吧,就当你我已经死在了战场上……”

    三言两语之间,定下计策。

    可惜,尚未来得及实行,就被人盯上了。

    其实,虞侯郝萌早就注意到了这两条大鱼,骑马砍杀了一路,终于拉近了距离。

    “匈奴狗,想往哪里跑?”

    郝萌大声疾呼,还没说完,就弃刀持弓,从箭壶中抽出两支羽箭。

    绷!

    弓弦震动声响起。

    两只闪着赤光的箭头离弦而去,在漆黑如墨的夜晚格外显眼。

    着!

    两名左贤王亲卫尚未来得及作出反应,就被贯穿头颅,跌落马下,紧接着,身体又被坐骑踩成肉沫。

    而这仅仅是整个战场的缩影,每名汉军都有各自的目标,不断上演着追杀的戏码。

    事实上,这些匈奴兵早已丧胆,哪有还来时的半分风采?

    有些慌乱逃向未知区域;

    有些想要回大营,期待援军赶来;

    有些则直奔北方草原。

    一切都被纵览全局的张辽看在眼里,心道:大势已定,不知主公那里情况如何?

    坦白来说,他早已猜出了丁原目前身在何处。

    此刻,这位并州雄主恐怕正在敌军后营奋力厮杀,此外,身边应该还跟着陆离统帅的亲卫队,以及先锋官宋宪麾下的部分骑卒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张辽喃喃低语:“有孟明护持左右,应该不会出什么意外。”

    其实,在他看来,陆离实力不弱,只是缺乏战阵经验罢了,而匈奴人缺乏高层战力,完全可以将其视作磨刀石。

    数百里外。

    黑鬃马暴躁的嘶吼声响彻旷野,陆离身披两当甲,手握长刀,紧紧缀在一支骑队后方。

    匈奴人能骑马、善射术,势力范围一直延伸到西域,正因为如此,汉人眼中的宝驹,在其眼中并不罕见。

    至少,黑鬃马全力冲刺之下,一时半会儿难以追上他们。

    “谷蠡王,那名敌将快要追上来了,这该如何是好?”

    “再这么耗下去,咱们的战马就要脱力而亡了,到时候……”

    耳边嘈杂声不断,谷蠡王脸色愈发难看,这些部族首领平日里总喜欢夸耀武力,说年轻时如何勇猛,能生撕狼虎,可现在却怂成这样。

    另外,汉军为何如此彪悍?

    围攻云中郡时,遇到的那些守卒与之相比,连提鞋都不配!

    察觉到身后马蹄声的越来越清晰,谷蠡王压下纷乱的心思,沉声道:

    “分散而逃,各自挑选一个方向,别再聚集了。”

    话落,他用力夹紧马腹,径自朝东南方冲去——

    幽州!

    这里离幽州边境只有七八十里,而汉朝有规定,各州官员无令不得跨境。

    这或许是活命的方法!

    另外,身为匈奴单于的儿子,谷蠡王的坐骑绝非凡物,撒足狂奔至今仍未脱力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纵马追杀了敌酋上百里的陆离,对其计策也有所察觉,虽然很想将他们尽数杀了,但眼下这种情况,只能择其一。

    哪个才是谷蠡王?

    眼睛扫向往不同方向逃散的七人,虎皮……三人身披虎皮大衣。

    最终,目光锁定了其中最年轻的那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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